应对肺炎疫情,厦门市出台15条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措施-首页2020-10-01 04:57
自新型冠状病毒愈演愈烈以来,社会各界对该疫情引发了高度注目。各省市针对反对中小微企业应付疫情共渡难关的涉及措施也陆续实施。数据表明,福建省总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病例已超强200事例,为反对中小微企业应付疫情共渡难关,除了福州、泉州、莆田陆续公布涉及措施外,2月5日,厦门某种程度公布了15条措施反对企业共渡难关的涉及内容。详尽内容如下: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应付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反对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报厦府规[2020]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筹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极力输掉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首页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反对企业共渡难关,兹制订以下措施:一、维持信贷规模不上升。希望各银行机构增大对小微企业反对力度,保证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增幅不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对不受疫情影响较小,以及继续被困的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对不受疫情影响相当严重的企业,届满偿还艰难的不予展期或续贷。二、保证融资成本减少。希望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贷款利率,对疫情防控和确保的涉及企业,给与高于贷款利率下限的优惠利率贷款;对不受疫情影响较小,以及继续被困的小微企业,在原先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并免除涉及费用,保证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显著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政府性担保公司减为缴纳担保费。三、增大信贷反对力度。